二、招录工作的原则
在代课期间工作表现优秀的代课教师,在招录考试笔试原有成绩基础上予以适当加分:在代课期间获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(含同级党委和政府,下同)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(包括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优秀班主任等)加15分;获市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的,加10分;获区(县级市)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的,加5分。表彰奖励加分不作多项累加,以获得的最高个人荣誉称号计算。
三、报名条件和报名时间、地点
(一)条件
1、2008年9月1日前在广州市属教育局公办全日制普通中学代课,现仍在教学岗位上的代课人员;
2、思想品德好、热爱教育事业、遵纪守法;
3、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;本科或以上学历;
4、身体健康,年龄符合《关于印发<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>的通知》(穗人发[2005]131号)的有关规定。本市户籍人员可根据其2008年9月1日前在市属教育局公办全日制中学连续代课的年限适当放宽年龄,放宽的年限与其代课的年限相同(例如:代课时间2年,则年龄放宽2年),但放宽的年限最多不能超过5年。
5、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符合《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》(穗府[2003]72号)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。
(二)报名的时间、地点和办法
1、时间:2009年9月28日-29日 上午9:30 —11:30
2、地点:广州市第二中学应元路校区(应元路21号)架空层
3、报名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:
(1)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。
(2)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。
(3)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。
(4)近期小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2张。
(5)如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,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。
4、报名同时审核证件,并发准考证。
四、考试与录用
(一)考试的形式和时间
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
1、笔试时间:2009年9月30日下午4:30-6:00
笔试当天在第二中学应元路校区(应元路21号)架空层公布考场安排
2、 面试时间:2009年10月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(二)考试的范围
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,政治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地理各科的笔试考纲参照广东省2009年高考大纲,其余岗位人员笔试是教育学、心理学基础知识以及文化素养。面试分为面谈与试讲。笔试、面试均采用百分制,60分为合格成绩。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。
(三)体检
时间:11月上旬
人员:在面试成绩合格的拟招录人员中,依成绩高低顺序,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。
标准: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。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,可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。
(四)公示及录用
公示时间:2009年11月中旬(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)
录用手续办理时间:12月底前
广州市第二中学
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